2)第824章雷霆都司印_捉鬼小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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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篆”,象征天界、神仙权威的印章,系模仿人间社会古代帝王玉玺和官府印章而成,通常以金属、玉和木镌成,印的施用十分广泛;上章、书符、制箓皆须依式用印,亦可单用印布气治病。

      凡此类印章,在道书中一般统称为“法印”。

      民间则常向道院请取印文以辟鬼驱邪,故法印具备辟邪功能。

      道教法印令牌作为道法中十分重要的法物,施用于道教符箓斋醮,即护身通神、炼度济人、消灾驱邪等科仪及宗教活动中,历来为道教中人所认重。

      法印是道教奏达天庭的公印,也是行使神力的法物。

      《洞玄经》记载:“法印照处,魅邪灭亡。”

      雷霆都司印更是法印中的翘楚之作。

      此印代表雷府雷霆都司的权威与命令,申发文字召都司将吏用之。役使风雷驱除神怪,诛斩妖魅,治病救人。

      乃是召役雷部诸神将之印,雷霆都司是北帝专司的一个雷城职司,凡世间的水旱雷霆妖孽等皆是此司所管辖,辅佐玉枢院,而“雷霆都司”印则用于申文发奏都司将吏所用,天门雷门皆认此印,是邵阳雷公所属。

      此印代表雷府雷霆都司的权威与命令,申发文字召都司将吏用之。

      “雷霆都司”印,道书中称为“邵阳雷公法印”、“雷霆都试司符玺”。

      《上清玉府五雷大法玉枢灵文》载汪真君所言:“五雷既明,当知雷府所部。既明所部,有请立应。

      且雷城在玉清真王府碧霄上梵而中,去府二千三百里,城高八十一丈,乃玉清王按治之所,卿师使相列职分司,主发生万物,驱动海岳,推迁四时,升降阴阳,录善罚恶。中有五雷主者,应时行令,以辅真王之化。

      且五雷使乃雷城之专司,统摄五雷,关申司分。凡风雨不时,亢阳为虐,兵戈妄动,饥懂荐臻,皆由请命帝真,无不由王枢而大布分野,兼领三司将吏,判治三界鬼神功过,以康黎庶……

      雷霆都司,乃北帝专司之所,列官分职,佐玉机之政。

      凡世间水潦旱鲢,悉请玉枢院禀听施行。至于雷霆斧铺,庆赏刑罚,有条不紊,悉有司存,天心有雷,但不专耳。”

      同书卷一二三亦曰:“元始上帝付授三洞飞仙、五岳丈人,其符望皆玉为之。黄帝得之,佩印登天。雷公风后二君得之,相续仙去。许都仙得之,同吴猛、丁义统领邵阳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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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师曰:“此印专为申奏而设,乃天门、雷门识认之私。其印方圆,各有法则,印文乃雷霆都司之印,方圆厚阔各一寸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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