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70章_我有一座英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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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动机值得同情,有时因为在被发觉以前出来自首而应当酌情量刑。但是,村田被告的情况,完全不是这样。动机是破坏人间戒律,行为极其残酷无情,态度是怙恶不悛,对他没有丝毫同情的余地。

  首次陈述,就此结束。”天野检察官斩钉截铁地说完,就坐下了。

  接着百谷律师站起身来,进行首次辩论。

  “起诉书中的诉因有四条,就是两次杀人和两次尸体遗弃的罪状。其中,被告,只承认东条宪司的尸体遗弃一条罪状。关于这一条,对于事实没有什么可争辩的,本律师只想根据事实证明这件事是被告在万不得已的心情支配下做的。关于其他三个诉因,肯定能够证明被告是无罪的。关于找证人说明被告过去的情况,本来是可以用与本案的审理无关的理由提出异议的,但我现在表示同意。为了趁这次机会把过去一直笼罩在被旨身上的黑影洗掉,勿宁说,检察官提出的证人,正是辩护人想要提出的。“总之,本律师想说的是,在其他三个诉因上,被告是蒙受了不白之冤的。

  真正的犯人另有人在。这一点,我将全力以赴地加以证明。首次辩论到此结束。”

  百谷律师的发言,比我预料的要简短得多。他的表情和发言,都充满着对来自检察官的任何进攻,都将予以正面还击的信心。

  但是,当时我对裁判的结果,实在抱有很大的担心。

  法庭上的登场人物,是检察官一人,律师一人,说来是势均力敌的角逐,但在天野拉察官的背后,有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的侦察检察官和警察的巨大力量作为他的后援。

  在如此庞大的势力面前,一个单枪匹马的律师,不管他有多大的韬略,也是无能为力的。简直可以比作太平洋战争中的孤岛奋战。

  我当时想,年轻的百谷律师,未免有点血气方刚,过于自信了。

  审理进入了提交物证的阶段。检察官方面提出的文件、现场照片、证据等,合有计有八十多件。在这里根据编号一一列出,未免流于烦琐,就省略了。

  而且,现在的审理工作要求速度,所以这类物证的提出,要在审理的空当随时进行,已经成为习惯。因而,这八十多件物证,上午只提出了一部分,其余将在下午伊滕警部【注②】发言后提出。

  十点三十分以后,检察官方面的证人出庭。给三个证人一个半小时的发言,时间不算短了。

  第一个登上证人台的,是检察方面提山的证人“戏曲座”的元老小岛重三。

  小岛已是年近花甲的人了,但因为长年在舞台上锻炼,他的皮肤就象四十来岁的壮年那样年轻。

  在舞台上我没见过他,我是不喜欢新剧的。但我看过他特别演出的西部电影,一是在《忠臣藏》中扮演吉良上野介,一是在《落城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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