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百一十四章 金镯子的主人_将门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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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嚷嚷道,“别让杀人凶手跑掉啦!快把她抓起来!”

  那妇人一惊,正好摔倒在了樊楼门口。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虽然只见过她一次,但是闵惟秀却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在她添妆的时候,见过这位夫人。

  当时她走路姿势极其怪异,手腕上戴着两个宛若大金饼子的镯子。

  后来这对镯子,跟着闵惟秀去大辽,立下了汗马功劳。

  当初高银芳送给她的小册子上,还写着,这位夫人的郎君,在外头养了一个外室,生的儿子,都已经老大了。

  她当时还在想,待回了京城,一定要好好的感谢这位夫人一番。

  没有想到,今日在这里遇见了。

  “是王夫人,她的夫君曾经高中过状元。我的那对金镯子,便是她送的。看样子,她像是杀了人?”

  姜砚之将掀开的汤锅盖子又放了回去,牵起了闵惟秀的手,同她一道儿下了楼。

  “怎么回事?开封府姜砚之在此,谁杀了人?你们可都亲眼瞧见了?”

  院子中已经站满了人,一听到姜砚之的名字,大家伙儿都兴奋的说起话来。

  “就是这个女人,我瞧见她从兰香的屋子里跑出来,手上还拿着刀,满身都是血。我进去一瞧,兰香都已经死了,不是她杀的,那是谁杀的?”

  另外一个人也忙说道,“可不是,兰香家就在那条巷子里。这个女人最近天天来叫骂,说兰香抢了她家夫君,是狐狸精,还说要弄死兰香。”

  “不过兰香的确是个狐狸精啊,做人外室的,能是什么好东西!”

  “再不好也不能杀人吧!”

  周围的人,开始争论不休起来。

  趴在地上,被人死死按住了的王夫人,一定到姜砚之的名字,缓缓的抬起头来,“三大王,三大王,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啊!我没有杀人,我真的没有杀人!我没有杀死那个贱人!我一去,她就已经死了,人不是我杀的!”

  “怎么不是你杀的,你看你手里还拿着刀呢!”

  王夫人惊慌失措的把手上的刀一扔,结结巴巴的说道,“刀……刀是因为……反正人绝对不是我杀的,不是我杀的!我没有杀人!我家中有钱,我家财万贯,我好吃好喝好睡,我真不会杀人……”

  一会儿工夫,已经有人叫了开封府的衙役过来,张仵作背着他的大箱子,一瞧见姜砚之,欣喜的走了过来。

  “三大王,我一听到有案子了,就猜到您在这里了。你不知道,你不在的时候,我成日在家闲着,我家娘子都嫌弃我了!”

  什么鬼!

  姜砚之有些痛心疾首的看着眼前的张仵作,这个世上竟然有不想在家休息的人,这让别人怎么活啊!

  “把王夫人押上,咱们一道儿到杀人现场去看看。”

  不用那些热心的围观群众指路,姜砚之同闵惟秀都顺利的寻到了兰香的家,因为一路上都是王夫人留下的血脚印,还有尖刀伤滴下来的血迹。

  一进院子门,就瞧见堂屋的地上,趴着一具女尸,她身下,全都是血,看上去十分的可怕。

  院子里的雪地上,只有两排脚印,一排是白色的,整整齐齐,一排是红色的,杂乱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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